您好, 欢迎访问"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商铺信息! 登录后台 | 免费注册,一分钟自助建站

主营业务:

暂未提交主营业务相关信息

185-26067356
18526067356

当前位置:首页>天津企业网>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 企业资讯

联系我们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赵律师

电话:185-26067356

手机:18526067356

主营: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62号承讼律师事务所

天津--律师-

发布者: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2020-11-3






业主代表的行为潜在着索赔机会

业主代表的行为潜在着索赔机会。

  l、业主代表委派的具体管理人员没有按合同规定提前通知承包商,对施工造成影响;

  2、业主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有误;

  3、业主代表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指令、批准、图纸或未履行其他义务;

  4、业主代表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进行不合理-;

  5、业主代表对工程苛刻检查、对同一部位的反复检查、使用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过分频繁的检查、故意不及时检查。


设计变更潜在着索赔机会

设计变更潜在着索赔机会。

  l、因设计漏项或变更而造-力、物资和资金的损失和待图、工期延误、返修加固、构件物资积压、改换代用以及连带发生的其他损失;

  2、因设计提供的工程地质勘探报与实际不符而影响施工所造成的损失;

  3、按图施工后发现设计错误或缺陷,经业主同意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技术处理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4、设计驻工地代表在现场临时决定,但无正式书面手续的某些材料代用,局部修改或其他有关工程的随机处理事宜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5、新型、特种材料和新型特种结构的试制、试验所增加的费用。


可事先准备鉴定的申请书,待到双方在庭前交换证据时,如发现发包方提出数目和自己核算的数目相差甚远,则必须当庭提出鉴定申请。否则,如数目相近,可不用提出鉴定。因为要不要提出鉴定和谁先提出鉴定,这不仅涉及到一个谁先预付鉴定费的问题,更涉及到-的时间问题。首先,鉴定时间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其次,办理鉴定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变数,从承包方的-实现的时间和利益出发,应学会巧妙地运用鉴定的技巧。再次,一旦承包方提出鉴定的申请,就必须积极、及时地准备搜集相应完整的证据材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资料等,-是对已方有利,可增加工程造价的双方-资料,或在履约过程涉及工人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资料,适时提供给鉴定机构,-工程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已方。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云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页网址:https://tztz315195.ynshangji.com/xw/20124678.html

相关推荐


此页面信息由"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注册发布,
技术支持:云商网   ICP备25613980号-1  合作防骗须知 信息侵权/举报/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