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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官律师多重优惠

发布者: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2020-11-4






-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有--与约定-之分,《合同法》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约定-具有如下特征:

  (1)-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约定,支付-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后而免除履行主-的义务(《合同法》第百一十四条第三款)。

  1、-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2、-付款-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


合同标的物描述与规定分析

合同标的物描述与规定

  分析:也许商务人员认为合同的标的物已约定清晰明确,但法务人员需要提示是否存在其他理解,即各方就标的物的外延是否清晰界定。如双方合作某一款产品,该产品技术、数量、销售领域等能够清晰并防止今后因交易环境的改变,可能导致各方对合同的标的物及范围作偏离各方已达成的共识,进而影响合作。

合同生效及自动续展约定

  分析:相关人员应关注合同生效的法律意义,不能以各方的前期合作及个人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某种商业行为。如尽管交易各方已久重要交易交款达成初步的共识,但-企业在尚未就上述合作事项达成正式生效协议的情况下,单方面进行备货备料,后因境易方的-事件,导致不能如期签约,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很多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期满前30日内任何一方如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续展一年”等,由于目前中业并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很多合同签订后没有专人跟进,-是一些重要条款的持续跟进,导致合同后续何时到期、到期后的处理、自动续展等都无从得知。如果某-企业突然想起终止合同,但该合同已自动续展,从而影响企业的商业操作目标的实现。


施工索赔的机会及形成

  施工索赔是一项涉及面广、学问颇深的技巧,是承包商保护自己并获取利益的手段。承包商在事业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善于索赔。而在施工管理中能否及时、地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是索赔工作的前提条件,作为索赔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通晓各种建筑合约和建筑法规,并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才能的潜在的索赔机会。实际上,施工索赔机会存在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本文结合自己十多年来的招及结算工作经验,就施工索赔机会谈一些粗浅认识。


劳务分包的概述:

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或者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的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的劳务分包,一般不需要发包人或者承包人的许可。业主不得劳务承包人,劳务承包人也不得将该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其他相应-的劳务承包单位或者他人。

在劳务分包中,劳务承包商仅提供劳务,而材料、设备及技术管理等工作仍由总承包提供。劳务分包纯粹属于劳动力的使用,其他一切施工技术、设备、材料等均完全由总承包单位进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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